1、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第3.6款修改为:
3.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9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段,且被授予的2个标段中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不允许重复(或相同)。
2.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8.1项修改为: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9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段,且被授予的2个标段中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不允许重复(或相同)。
本批次招标各标段按以下原则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及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且优先推荐各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取得多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且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均不重复(或不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优先推荐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某一投标人已被授予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必须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出现重复(或相同)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出现重复(或相同)的标段中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评标委员会将优先推荐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被授予某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该投标人必须自动放弃其它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出现重复(或相同)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如出现某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已取得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不允许在本标段再次被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某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二的投标人均已取得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不允许在本标段再次被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某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投标人均已取得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不允许在本标段再次被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四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